代办武汉增值电信ICP备案许可证
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子公告内容;中国内地已正式出版的教育类出版物内容的网络(含手机网络)传播(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范围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范围:
登记机关: 武汉市工商局东湖分局
管辖工商所: 关东所
4/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20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