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日期:2011-05-24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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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admin
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一届
监事会监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董
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也出席会议,并对
会议进行见证。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 会议以9,389.2825万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董事
会工作报告》。
2.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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