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管理
日期:2011-05-26 17:17
状态:已关闭
提问:admin
伏发电项目10元/瓦(其中户用独立系统为6元/瓦)。
  四、关于资金申请和下达
  (一)省级财政、科技、建设、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示范项目补贴资金的申请工作。
  (二)项目业主单位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后,由项目业主单位统一申请补贴资金。财政部核定补贴金额,并将关键设备补贴资金和项目建设其他费用补贴分别下达给中标企业和项目业主单位,地方财政部门按照国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拨付。
  五、关于项目监督管理
  (一)示范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地方财政、科技、建设、能源主管部门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最佳答案:
暂无最佳答案
[全部回答(0)]
6/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20 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