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光电因围标串标被处6万元罚款
日期:2012-10-11 11:11
公司投标报价相当接近,共同进行围标串标,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项规定。
公司表示,公司已经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公司对相关销售人员作出了处罚,并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严格了公司参与招投标工作流程的管理,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
公司另公告披露,公司检测校准中心于近日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认可证书,标志着公司检测校准中心具备了按照相应认可准则开展检测服务的能力,同时也将对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产生积极的影响。
远方光电10日报收16.13元,下跌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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