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0-26 09:17
,并经半数以上的监事表决通过。4、公司应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公司网站、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征求投资者对利润分配的意见,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汇总意见并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上说明。
(五)股利分配政策的调整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根据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损害股东权益,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股利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经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