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0-26 09:17
12〕37号)、江苏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276号)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如下: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遵循如下原则:1、按法定条件、顺序分配的原则;2、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