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0-29 22:43
)
公司不存在承诺主体超过承诺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目前尚处于承诺期限而
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如下:
一、发行前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旭亮先生和温琦女
士、东莞市合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李淑贤、梁金成、莫群积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遵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