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0-29 22:43
期限:温琦、梁金成、黄冠志、陈俊岭、林茂玉、章道波和毛晓斌担任
公司董监高期间及法定期间内。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勤上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于2011 年2 月28 日向本公司
出具了《关于避免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作出如下
承诺:
本公司承诺自签署本承诺函之日起,在中国境内的任何地区,不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
益)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