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0-29 22:44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承诺内容:(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田明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2)本次发行前其他股东均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田明、郝先进、沈海斌、林茂先、韩立明、张建军、倪迎久、徐鹏等8名持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