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促进LED产业发展及应用示范的若干规定》正式出台
日期:2011-06-01 17:23
状态:待解决
提问:admin
《规定》介绍,东莞市要全面实施LED应用示范工程。从2010年9月起,东莞市新建干道、高速路、隧道、公共广场、轻轨、地下停车场等公共空间的照明,原则上全面采用LED照明产品。


  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LED企业,可按照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减按15%的税率徵收企业所得税。每年认定一批东莞市LED创新型企业,对获认定的企业由市财政连续3年对企业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超出15%的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部奖励。


  同时落实LED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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